2012年1月9日 星期一

防曬大作戰


近日炙熱難耐的高溫,讓許多民眾紛紛換上短衣短褲。

為了防護肌膚、對抗紫外線侵襲,防曬乳絕對少不了。

目前衛生署規範 SPF 標示最高是 50,PA 則為 3 個 +。

不過,不是高係數防曬品就最好,選錯或使用失當,非但無法達到防護效果,還可能危害肌膚。

炎炎夏日報到,抗紫外線的防曬功夫不能少。

一般而言,紫外線可分為 UVC、UVB 及 UVA 等 3 種。

UVC 穿透大氣層的能力較弱,對人體影響有限。

UVB 會傷害皮膚表層,造成發紅或曬傷現象。

UVA 則會破壞真皮中的膠原蛋白、彈性纖維,引發黑色素,使皮膚變黑、提早老化。

防曬乳是夏日常見的美肌保養品,但市面上眼花撩亂的防曬係數,常令選購民眾看得「霧煞煞」。

一般以「SPF(SunProtectionFactor)」標示商品防曬係數,主要是用以抵抗紫外線 UVB。

數字代表延緩肌膚在 UVB 照射下曬紅、曬傷的時間。

「SPF15」可隔離 93.3% 的UVB、「SPF30」能隔絕 96.7% 的UVB、「SPF50」最高能將 UVB 的隔離率提升至 98%。

抵禦紫外線 UVA 的商品,則以 PA(ProtectiongradeofUVA)「+」號表示。

數字是指延緩肌膚在 UVA 照射下變黑的時間,其中「PA+」是輕度防護,有效時間約 2~4 小時。

「PA++」表中度防護,4~8 小時內有效;「PA+++」屬於高度防護,能抵抗 UVA 8 小時以上。

食品藥物管理局表示,消費者常誤以為防曬係數愈高愈好。

事實上,選購防曬品,必須考量個人膚質、活動場所、日曬情況與流汗狀況。

像痘痘肌膚或敏感肌膚一旦擦上不合適的產品,滿臉即會出現痘痘或搔癢紅腫的現象。

因此購買前可於臉頰和耳朵間試抹,若沒有不良反應再購買。

食品藥物管理局進一步指出,一般日常生活或室內工作者可選擇防曬係數「SPF15~30」、「PA+」~「PA++」的商品。

工作若須暴露在艷陽高照下,或從事玩水、其他大量流汗的運動,則可用「SPF50」、「PA+++」等較高係數的產品。

並應每隔 1.5 至 2 小時補充、塗抹防曬劑。

想要達到全面性的防護效果,防曬商品的塗抹量與補充時間相當關鍵。

應於梳洗保養後、底妝前上防曬,以 10 元硬幣大小的量塗抹全臉,若當天艷陽難耐,可再重複一次這個動作。

頸部加臉至少需要 2.5 公克,最好在出門前 30 分鐘擦好,並於每 2~3 小時定時補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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