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2月23日 星期四

3月15日前 可取消試算綜所稅


再過 2 個多月就是綜合所得稅的申報日,為簡化納稅人的綜合所得稅申報程序,財政部今年仍持續提供稅額試算服務,民眾如因地址變動需變更稅額試算書、表的郵寄地址或不想再適用試算服務,即日起至 3 月 15 日前,都可向稽徵機關提出申請和變更。

財政部去年首次實施稅額試算服務,由於申報步驟簡單,民眾只須繳納稅款或回復確認,即可完成申報,去年有超過 162 萬戶納稅人使用。今年財政部將再提供免費電話語音回復確認服務,及平板電腦、智慧型手機上網回復確認等措施,民眾申報繳稅更便利。

然而,因稅額試算服務是國稅局主動提供的措施,考量到部分沒有意願使用該項服務的民眾,為避免其需要每年申請取消,造成不便,今年起民眾只要主動申請,國稅局就不會再主動提供稅額試算書、表。若未來需要稽徵機關再提供試算服務,只要在當年度申請期間 (2 月 15 日至 3 月 15 日) 向國稅局申請復原即可。 

政部提醒想申請停用試算服務的民眾,可透過網際網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網站 (http://tax.nat.gov.tw) 申請。或填妥申請書,採郵寄、傳真或臨櫃方式向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提出申請。申請書格式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 (http://www.etax.nat.gov.tw)「書表及檔案下載」項下或各地區國稅局網站下載。 

另為便利民眾申請地址變更,今年也新增「中華郵政通訊地址遷移通報服務」,民眾可於 3 月 15 日前利用該項服務申請變更試算書、表的郵寄地址,相關申請方式及說明可至 https://amiwb.post.gov.tw 查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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