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2月16日 星期四
轉播尼克恐限場 體育台將力爭
體育台轉播有林書豪的尼克隊比賽,已成了收視率保證,但 3 家體育台今天表示,NBA 未來考慮限制轉播尼克的場次,原因是希望讓每隊都能曝光。3 體育台強調會向 NBA 力爭。
台灣轉播美國職籃 (NBA) 比賽的有緯來體育台、台灣 ESPN STAR Sports (ESS),以及愛爾達體育台。
尼克 11 日和湖人交手的比賽,提供直播的 ESS 表示,收視率最高達到 4.45,平均收視率 2.69,吸引全台近 142 萬名觀眾收看,是台灣 ESS 史上各項賽事轉播收視率最高的一場。
愛爾達體育台表示,直播尼克 12 日和灰狼比賽,創下愛爾達體育台 NBA 賽事收視率新高,只有世界盃足球賽可以比擬;緯來體育台也指出,直播尼克 12 日和灰狼、15 日和暴龍的比賽,收視率也有破 2 的表現。
3 家電視台都同意「林書豪等於收視率保證」的說法,但現在傳出 NBA 未來考慮限制轉播尼克場次的消息。
愛爾達電視媒體公關李柏孜表示,也許是尼克因為林書豪爆紅,導致不只台灣,許多地方都搶著看尼克比賽,NBA 考慮設立「尼克條款」,單月轉播尼克比賽不能超過全部的 1/3,也就是說,某台單月轉播 9 場 NBA,其中尼克最多只能 3 場。
緯來體育台台長文大培、ESS 行銷部經理康小玲也都證實 NBA 有這樣的打算,考慮下半球季開始限制。
文大培表示,NBA 的出發點是「公平原則」,希望每支球隊都有能見度,但他認為,在「林書豪熱」風潮下,這樣反而對市場行銷沒有幫助。
康小玲則舉轉播美國職棒大聯盟 (MLB) 例子指出,MLB 並沒有特別的限制,當初在王建民的帶動下,反而培養出許多收視人口。她強調,應該朝球迷看的到比賽、收視率高、拓展市場,三贏的方向做才對。
對於 NBA 考慮設立「尼克條款」,3 家立場一致的表示,會向 NBA 力爭,希望滿足台灣球迷的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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